• 张 华:让品德根植于儿童生活中
  • 作者:千课万人  发表时间:2016-12-20

  • 让品德根植于儿童生活中

    长期以来,我国小学德育的根本误区在于把儿童品德的形成过程视为外部行为规范的内化过程,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德育课变成脱离儿童生活、不顾儿童心理发展特点和需求的“说教课”。当发现道德说教或规范灌输对儿童无效时,又把行为主义心理学训练动物的方法用在儿童身上。这种方法的实质是强化训练——以奖励作诱因、以惩罚作威胁。通过这种方法,儿童暂时作出了符合外部行为规范的行为,教育者据此认为德育“成功”了,德育课由此变成了“训练课”。

    品德与生活课程既深刻总结了我国小学德育的经验教训,又认真研究和借鉴了世界小学德育的成就,还充分汲取了我国源远流长的德育文化传统,由此形成了全新的德育理念:道德生活是儿童自由、自觉的生活,而不是刻板、僵化的符合外部规范的生活。因此,生活是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要珍视儿童生活的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要让课程实施植根于儿童的生活;要引导儿童探究生活并在探究中融入生活、热爱生活。

    既然道德生活是自由、自觉的生活,品德的本质就是个性自由。因而,道德是创造的,负责任的创造是道德的。品德与生活课程的根本目的之一是培养儿童的“道德创造性”,要让儿童“动手动脑、有创意地生活”。道德生活是幸福、快乐的生活,用孔子的话说就是“仁者不忧”。品德与生活课程的根本目的之二是培养快乐人格,要让儿童“愉快、积极地生活”。道德生活是对自我、他人和环境负责任的生活。品德与生活课程的根本目的之三是培养有责任心和爱心的人格,要让儿童“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道德生活是身心健康的生活。品德与生活课程的根本目的之四是培养健康人格,要让儿童“健康、安全地生活”。这就是品德与生活课程的基本内容。

    设置品德与生活课程不仅是本次课程改革的亮点之一,也是建国以后历次课程改革中史无前例的举措。品德与生活课程不仅仅为中小学道德教育指明了方向——让道德教育回归并植根于儿童的生活世界,而且体现了课程改革的总方向:让教育变成儿童生活。

    品德与生活10年实验取得的成就出人意料。广大校长、教师普遍认为,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探索欲望空前高涨,学生的学校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取得显著进步,教学正由传统的知识传授和规范训导转向基于生活情境的师生合作探究与体验;班级文化和学校文化发生变化,交往、对话、探究为特征的新的学校生活方式正在形成。

    品德与生活课程不仅理念先进、体现了时代精神的发展方向,而且适应了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生活需要和发展需求,因此,在实验过程中深受小学生喜爱,为广大教育者、家长和社会所拥护。

    在我们大规模抽样调查和个案访谈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受传统“应试教育”观念的影响,有些教师认为只有“语”、“数”、“外”这样的“主科”有价值,品德与生活课程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课”或“副科”,价值不大;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课程重视不够,导致教育政策缺位,打击或冷落了广大学校和教师实施本课程的积极性;不少学校和教师依然延续传统“德育课”进行道德说教和意识形态灌输的思路实施本课程;由于本课程理念较新、给教师留的空间较大、对教师在实践中创生课程的要求较高,部分教师反映课程标准的操作性有待加强。

    课程标准修订组在认真研究了上述问题后,作了3方面的调整:第一,在课程理念上进一步明确了本课程与传统“德育课”的区别,将“让德育植根于儿童生活中”的思想贯彻到底;第二,在课程目标和内容方面总结了实践界的意见和贡献,使之更加清晰和准确;第三,在课程实施方面,提高了实施建议的操作性,并明确提出“了解儿童是教学的基础”,由此使教学变成儿童研究。

    任何课程都是在实验探索的基础上,经过持续修订而日臻完善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从2006年起就遵循教育部“边实验、边修订”的原则展开了系统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3个方面:

    第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标准。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指导方针,标准修订中努力使课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鲜明的时代特征,努力反映德育的科学性,使之更加符合低年级儿童品德成长的客观规律,有助于帮助低年级儿童解决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发挥课程的德育影响力。

    第二,进一步贯彻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改革理念。根据教育部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标准修订中坚持先进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学观,提倡关注儿童的生活世界和主体性,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突出以三维目标为引导,坚持“能力为重”,重视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和情感的养成,让课程目标——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得到进一步落实。

    第三,坚持方向性与操作性统一。根据本课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及广大学校的需要,标准修订中强化了操作性,增加课程教学的具体建议,但同时也明确体现课程标准的理念引领性和方向引导性,为广大教师的课程与教学创造性留足空间。

    每一个教师都需要意识到,课程标准既不是类似“产品说明书”那样的操作指南,也不是类似“产品质量规格”那样的“验收”、检验或评价学生是否“合格”的标准;既不是教育部对广大教师下达的必须忠实执行的“教育指令”,也不是所谓“权威专家”为学校教师提供的可以照单抓药、包治百病的“教育良方”。课程标准是国家根据时代精神的发展趋势、社会的发展需求和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要而对一个学习领域或学科所提供的理念引领、目标规划、内容选择和实施建议。因此,课程标准不是限制教师课程开发和教学行为的规则、规范和束缚,而是为教师的课程与教学创新提供引领和帮助。课程标准的颁布就是对教师和学生发出了一份“请柬”,邀请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进行探究与创造,以使自己的学校生活过得难忘而富有意义。

    作为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修订组的成员,我想对广大实施本课程的教师提3点建议:

    第一,把课程标准的内容与教师自己的教学风格和自己所教学生的独特个性有机融合起来。无论课程标准如何修订,它要对教师和学生有意义,必须变成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创造自己的道德生活的工具,千万不要照本宣科、机械搬用、贴标签式地使用课程标准。

    第二,让教师成为品德与生活课程的开发者。本课程的根本特性是生成性,教师在实施本课程时,要学会把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转化为以儿童的生活及其变化为核心的系列“生活探究主题”;要在“生活探究主题”与儿童同时学习的其他课程之间建立有机联系;要探索不同“生活探究主题”的核心要素并使之成为有机整体;要注重“短程主题”与“长程主题”的有机结合;要创造与品德与生活课程相适应的新的“课堂形态”,等等。总之,教师要把实施本课程的过程变成不断发展自己的课程智慧的过程。

    第三,让教师成为儿童研究者。实施品德与生活课程的关键是研究儿童,教师要学会在帮助每一个儿童发展的过程中研究儿童。教师要一以贯之地研究每一个儿童品德的生长和生活变化,关注儿童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关注儿童的生活状态和生活史。教师要将教学变成儿童研究,始终把儿童自己的观念、情感和行动置于本课程的核心,深刻领会“教即倾听、学即告诉”的真义。总之,只有实现了课堂教学的根本转型,将课堂行为规范灌输和训练彻底转变为师生合作进行的德性探究和生活创造,本课程的价值才能得到实现。


    作者:张华(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上一篇】杨瑞清:赏识教育初探(一) 【下一篇】李 季:有一种师德叫心态
    • 最新通知
    • 最新图片
    •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