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大伟:幸福与教育的关系思考
  • 作者:千课万人  发表时间: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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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大伟:幸福与教育的关系思考

     

    和老师们讨论“创造教师的幸福生活”时,涉及教师幸福的意义讨论。教师幸福的意义包括幸福的个人意义、幸福的社会与家庭意义、幸福的教育意义。对此的讨论一般较多。

    但因为时间原因,教育与幸福的关系讨论不多。有老师询问,这里把自己在《教师职业道德》里面的观点放在这里,请大家批评。

    一、幸福需要教育

    幸福是一种能力。人并不像自然存在物,“它出自这样一种存在物的最深沉的必然性,这种存在物必须塑造自己,并因此需要一个指明方向的榜样和理想以供他参照。人的不完满性为理解所补偿,这种补偿告诉他怎样来完善自己。”刚出生的婴孩并不具备幸福生活的能力,人也无法通过遗传获得幸福生活的能力,人生的幸福能力需要通过学习来获得,需要通过接受教育来发展。教育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能提升人的幸福生活能力,促进和实现人的幸福生活。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幸福需要教育。

    二、教育需要幸福

    (一)教育需要幸福作为终极目标。人类活动的终极目的在于追求和实现自身的幸福生活,教育也不例外。苏霍姆林斯基说:“我认为教育的理想就在于使所有的儿童都成为幸福的人,使他们的心灵由于劳动的幸福而充满欢乐。”教育的目的指向人,教育需要以人为本,人的本——也就是人的终极需要是什么?是幸福。没有对人的幸福的追求和满足,教育就失去了终极的目标,偏离了人的幸福教育也就偏离了正确的方向,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价值。

    (二)教育需要幸福的过程。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Leucippus)说:“人生没有宴饮,就像一条长路没有旅店一样。”教育的可能性和积极性基于幸福生活的愿望能在教育中体现和实现。“每一个人,早在童年时期、特别是少年时期和青年时期,就应当获得自己的精神生活的完满的幸福,享受劳动和创造的欢乐。”如果没有幸福的成长过程支撑,学生的学习就难以为继。对于缺乏快乐和幸福体验的学习,学生可能采取种种方式放弃和逃避:有的选择对未来生活放弃;也有的选择逃离学校,选择辍学;更多的学生则只能坐在教室里人到心不到,他们或者机械地参与,或者冷漠地旁观,或者敌对地反抗。正因为如此,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才提出了“促进小(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积极创造条件,让小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的让学生享受教育过程的要求。对教师来说,如果不能体验幸福的教育生活,教师就会失去教学的勇气和信心,就会出现疲惫、厌倦、抱怨、创新缺失的职业倦怠,影响教育生活的质量,进而影响人生的质量。

    (三)教育需要幸福的教师。“教师最好的道德形象应该是幸福、美好、能够展示道德生活的优雅的。有了人生大智慧之后,他的生活本来就应该是‘阳光’的。反之,就像我们一定要用幸福去说明道德一样:如果没有人生的幸福,仅过苦行僧式的生活,道德生活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教师对自己当然应该有适度的道德规范的要求,但教师绝不可以只做苦行僧。因为苦行僧不仅苦了自己,而且在道德上会吓跑我们道德教育的对象。他们会觉得:老师固然是道德的,但我不会去做老师那样的人。为什么?——太苦!其实日常生活中没有那么多需要愁眉苦脸的日子。教师,应该是一个阳光的角色。讲道德,但是很阳光、很感性、很懂生活。”德国心理学家勒温(Kurt Lewin)曾提出过著名的“心理场论”,这种理论认为任何群体内部都存在着一种“心理场”。在学校的学习生活这个“场”中,教师被赋予法定的教育者和行为管理者的角色,教师在师生关系中占据着主动、支配的地位,而且这种角色和地位已经被学生及家长共同认可。另一方面,学生的心理发育尚不完善,由于认知能力有限,青少年学生极容易从教师方面受到暗示和影响,他们把教师视为自己效仿的榜样。再者,读书期间,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生“有效接触”的时间远远多于家长,教师的情感、意志、行为对学生的影响更大。

    比如,一位六年级的女生有这样一则日记:“今天上数学课,我们老师拿着备课本,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走进来。我看了都害怕。旁边同学悄悄告诉我,他下课时在办公室里发火。今天可糟了,千万别惹他。”从这则日记中,我们不难发现,学生会观察教师,如果教师“怒气冲冲”,学生害怕被“无名火”烧及,就会回避与老师的交往,就会压抑自己的表现。可以说,快乐的老师周围生活着快乐的幸福,和幸福教师相伴的是幸福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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